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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積極恢復長兵比賽 馬明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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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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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Subject: 應積極恢復長兵比賽 馬明達   應積極恢復長兵比賽 馬明達 EmptyTue Apr 14, 2015 4:19 pm

應積極恢復長兵比賽

來源:中華武術      2006年9期


  古代武藝重兵械,而現代武藝重拳法,這是古今武藝最大的不同之處。古代兵械形制繁複,有時代上的不同,也有民族和地域問的差別,因此至遲到南宋時,便有了“十八般武藝”之説。當然,這是極言其式樣繁多而武藝結構複雜而已,並不是一個有嚴格意義的概念。實際上,只要我們認真地考察古代兵器,就不難看出,雖然確實存在式樣繁多、令人目不暇接的現象,但最主要的類別和器種的變化並不很大,大致自火藥兵器徹底取代冷兵器之前的漫長歲月裏,有為數不多的幾種兵器一直保持很強的穩定性,成為冷兵器群落中久紅不衰的“名星”。當然不是説它們一點變化都沒有,而是説變化比較小,形制和製作材質的延續性很強,技術上的傳承性也很強。這其中最具代表的應該是槍,或稱“大槍”。
  槍是矛的延伸,這無疑義。但由車戰和步戰的矛,轉而成為馬槍(或稱馬矟、馬槊),其實是經歷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變化,這中間有一個胡漢武藝交流融合的過程。所以,魏晉人曾認為馬槍是“胡戲”,是傳自北方少數民族的技藝,這話是有道理的。從歷史文獻考察,馬槍的真正定型是到了唐代,也正因為它在軍中具有非常突出的地位,武則天所創始的武舉制度中才有了馬槍測試項目。自此以後,當宋遼金元時代,槍在軍中的地位曾經受過陡然崛起的打擊兵器的挑戰,但這並沒有動搖它的根基,槍的獨尊地位始終保持不變。
  以現有資料看,明代是馬槍轉而成為步槍的重要時代。自明以後,馬上用槍者仍然時有所見,但總體上看,槍基本上成了步戰利器,步戰槍法成為槍技術系統的主體。至明中後期,軍旅和民間終於出現了步戰槍法的“陸合槍法”體系,即以程式化了的八毋槍和六個合戰之法為主體的訓練體系。由於受地域和傳授不同的影響,明代陸合槍至少有六七個流派之多,最有影響者有楊家、沙馬、馬家三家,三家槍制不同,技術上也有較明顯的差別。但,究其根源,實則大同而小異,除了因為器形和材質的不同而形成的特點外,基本槍法並無二致。原因很簡單,因為槍是一種結構非常簡單的兵器,古人稱它為“刺兵”,這就決定了“十槍九札”是最根本的技術法則,離開了這一點,便必然走向虛花,變成“只圖人前飾觀,上陣無用”的花巧技藝。
  為保持武藝質樸實用的特性,古代武藝有一個最主要的原則,就是“練打結合”,以練促打,以打驗練,互為導向,形成制約。戚繼光將這一原則概括為“先自舞,後比試”“既得藝,必試敵”等教條,要求習武者遵而守之,“切不可以勝負為愧為奇,當思何以勝之,何以敗之,勉而久試”。顯然,這裡的“打”或“試”,都是一種競技性質的對抗運動,它有一套相應的器械、護具、規則、程式等,比試目的是為了提高技術水準,也在評測習武者的技能狀態。
  據史載,明代自洪武四年就確立了槍的比試製度。洪武四年三月,朱元璋下令,凡軍官由百戶升千戶者,不能但憑資歷,都必須比試槍法,以成績定升降。“比試之法,每二人為偶,持槍角勝負,勝者始得升擢”。在這次大規模的比試中,名將王銘脫穎而出,所有的百戶善用槍者,“率莫能與銘抗”,自然王銘稱得上全國槍法冠軍。可惜這位天下無雙的槍家後來竟死於朱元璋的暴政,他的槍法並沒有傳存下來。由於史料不足,我們對明代槍比試的細節不甚了解,但我們不妨參考一下《水滸傳》第十三回,即楊志與周謹在北京比試馬槍的場面:“兩根銀槍都去了槍頭,各用氈片包裹,地下蘸了石灰,再各開工,都與皂衣穿著。”這不但防止了傷害,而且可以觀察白點以確定勝負。足見古人對確保“練打結合”是有一套辦法的,古人沒有愚蠢到僅套路演練來評定武藝水準的高低,也從來沒有搞過“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之類的把戲。
  槍的比試一直到民國年間還存在,以張之江先生為首的國術倡導者們,在“國術考試”中設立過“長兵”比賽項目。1928年以後,全國各省的“國術考試”中,多有長兵比賽項目。舉例説,《大公報》1935年4月23日(125期858頁)載:“濟南二十二日電。二十二日魯國術考試續開,長兵、摔角、射箭、拳腳比試,到觀眾萬人。”新中國成立後,1953年在天津舉行的民族形式體育表演與比賽大會上,長兵仍然是項目之一。遺憾的是這竟是長兵的最後一次露面,自此以後,槍的比試銷聲匿跡,無復蹤影可尋矣!可以説,這項具有悠久歷史和豐富文化含蘊的民族體育項目竟被淺見者輕易地拋棄了。在以新編長拳為核心的所謂“競技武術”體系裏,槍其實是一種舞蹈器械,運動員持之如柳條,蹦蹦跳跳,甩甩打打,莫名其妙,與古之大槍,與明清以來流傳有序、高古厚重的陸合槍法根本上風馬牛不相及。我曾經説過:“我國古典武藝體系形成了‘大槍獨尊’的傳統,槍被尊為‘百兵之帥’‘長兵之祖’,槍法是一切武藝的至高點。大凡一位高品位的武藝家,總要在槍法上有些講究,下場演練要拿大槍,不是花槍,更不是一般雜兵,這成了一個約定俗成的規矩,一個顯示學養、資歷和身份的標誌。”所以,在當代武術的總體衰變中,要以槍的衰變最不堪入目,令人痛心!
  改變武術現狀的核心在重新建構武術的競技體系,以“練打結合”為原則,恢復散手、短兵和長兵的比賽,進而恢復和重建我國的民族體育體系,向世界推出具有東方文化特色的我國傳統體育項目群落。散手開展多年了,已經積累了不少經驗;短兵在民間已悄然興起,不管還有多少阻礙,全面開展只是個時間問題。只是長兵還顯得比較冷落,熱心的探索者還不多。
  在清代眾多的民間拳派中,八極是以拳槍結合為主要特點的拳派,大致自吳鐘在慶雲縣莊科村傳播八極以來,二百多年裏八極拳家多以大槍享譽,北方陸合槍精要多依存在八極中。已故的台灣八極拳家劉雲樵先生,曾受教于有“神槍”之名的八極名家李書文先生,遵照李氏之教,雲樵先生一向重視槍法,倡言拳槍兼談,練打並重。雲樵歿後,弟子輩郭曉波、王志財等謹守師道,一直在積極探求恢復長兵比賽的路徑,近年來在海外做了不少試驗,取得了一定成績。今又有長兵的比賽和表演活動,並擬編印程式冊以志紀念。志財向我索序,囑我略弁數言以為推動,我則在欣喜之餘,樂於稍稍溯述槍法比試的淵源,以見中華武術含蘊悠深,源遠流長。保護和發揚中華武學遺産,是我們大家的責任。
  匆促臨紙,不能暢盡欲言。遙祝比賽活動順利、成功!
  責任編輯 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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